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平顶山自然保护区补充购置办公用品项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平顶山自然保护区补充购置办公用品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20244199
1.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
1.4采购内容:采购摄像机、数据采集器、视频采集卡、视频转接分线器、支架、服务器、机柜、汇聚交换机、设备控制箱、线缆、电源线、激光彩色打印机、紫外线消毒灯、远红外线照相机、平板电脑等
1.5计划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
1.6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采购预算:145,858.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4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代表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所需采购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开标会、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各环节。
4.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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