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飞民机湖仓一体的大数据底座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701-2440LN010005)
一、评标情况
沈飞民机湖仓一体的大数据底座建设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联瑞(沈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55,0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付期:120日
中标候选人第2名:振华智造(西安)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965,0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内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上海德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536,0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45日内设计及实施完毕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联瑞(沈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万里
中标候选人(振华智造(西安)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琦
中标候选人(上海德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联瑞(沈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投标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中标候选人(振华智造(西安)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投标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中标候选人(上海德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投标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联瑞(沈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建议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振华智造(西安)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建议该投标人中标候选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上海德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三,建议该投标人中标候选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递交地点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异议文件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问题、提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组成。以收到异议文件纸质版原件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原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1)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标的数据采集,版本号V1.0,制造商为北京偶数科技有限公司,此标的为核心软件,未提供相关授权,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2)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函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3)北京天安盈创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相关截图,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4)沈阳猛犸象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戴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道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均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不满足投标人须知1.4.3
公示时间:2024-07-17至2024-07-22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创新二路33号
联系人:袁志豪
电 话:024-31965928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联系人:段工
电 话:17696612652
电子邮件:1769661265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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