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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城市更新地方标准导则编制补助结果公告

· 2022-08-09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度城市更新地方标准导则编制补助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8-09 至 2022-08-10
撰写单位: 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2年度城市更新地方标准导则编制补助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2-210000-31467

项目名称:2022年度城市更新地方标准导则编制补助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度城市更新地方标准导则编制补助

供应商名称: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29、1031号2楼

中标(成交)金额:5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度城市更新地方标准导则编制补助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中标(成交)供应商: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建筑大学)

服务范围:1.服务范围响应住建部《“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城市治理效能。结合辽宁省城市更新的政策制度框架下,对应制定更详细的,更适合地方的行为标准,具体编制包括:《村镇建筑抗震设计规程》:原《村镇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21/T 1225-2002已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对其进行修订是必要的、也是亟需的。本标准修订后将从原单一的结构抗震设计技术要求,扩充为全专业、全方位覆盖村镇建筑设计建造全过程的技术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拟包括基本规定、场地选址与规划、建筑设计、节能设计、结构设计、供暖通风设计、给水排水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可再生能源利用、老旧建筑绿色更新、施工与验收等。《辽宁省城市信息模(CIM)平台云管理与服务接入技术规程》:通过本标准编制适用于规范辽宁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信息服务资源的获取、各项服务的发布和访问,主要包括:1)平台管理与服务的基本规定;2)信息服务资源的接入;3)功能类服务接口(如项目类服务、平台管理类服务),包括接口描述、参数描述等;4)数据类服务接口(如资源访问类、数据类服务),包括接口描述、参数描述等4方面。同时本技术规范可应用于指导各处室基于CIM平台定制开发专项应用系统,将解决信息资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问题,促进政府执政理念和施政方针落实,加强CIM平台全方位精准建设,提高服务型政府的现代化管理效率和水平,加快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进程,从而推动智慧城市的发展。《辽宁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数据采集建库技术规程》:通过本标准编制适用于辽宁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数据采集汇聚、数据库建设、数据入库、数据库维护与管理。将指导整合城市建筑单体模型、管网模型等多源数据,能同步将城市现状三维模型、城市规划方案模型、竣工验收BIM模型更新至CIM数据库中,最新的规划信息能传导到施工、竣工全过程,建设内容能够及时反映在城市三维空间中,保证三维模型数据的现势性,更好地发挥CIM数据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价值。从规划到设计,从设计到建设,从建设到管理,从平面到立体,从地上到地下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管理,逐步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编制适合我省且与国家通用做法相适宜的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服务要求:研究成果应包含《村镇建筑抗震设计规程》、《辽宁省城市信息模(CIM)平台云管理与服务接入技术规程》、《辽宁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数据采集建库技术规程》、《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等四项辽宁省地方标准。标准应具有适应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城市建设的需求,并达到地方标准的要求。研究成果须分别b5装订打印,并附相应的电子材料。标准编制中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各市及相关专家意见,根据反馈结果,修改完善。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辽宁省城市信息模(CIM)平台云管理与服务接入技术规程》、《辽宁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数据采集建库技术规程》送审稿,《村镇建筑抗震设计规程》、《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1)符合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辽宁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2)符合辽宁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相关管理规定。(3)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试行)》进行标准导则编制。(一)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21年10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号);国家标准委、中央网信办、科技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国标委联〔2021〕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运用BIM系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和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函》(建城函〔2018〕2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科〔2020〕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改发〔2020〕7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2022年3月);《数字辽宁发展规划(1.0版)》(2020年12月);《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2021年11月);《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辽宁省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方案》(2021年4月);《辽宁省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6月);《辽宁省“十四五”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年12月);《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辽政发〔2022〕6号)。(二)标准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 7027;《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编码》GB/T 1392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伟、朱士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度城市更新地方标准导则编制补助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太原北街2号

联系方式: 024-23447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3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 024-31513417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娜、高雨欣、郝永恒

电 话: 024-31513417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2年度城市更新地方标准导则编制补助.doc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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