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体概况:
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全包价,包括人工、管理、材料、货物、配件、运输、装卸、检验、试验、测试、培训、利润、税金(需提供正规发票)、政策性文件及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另外试验费用及竣(交)工验收检测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价格内。
注 : * 为必须满足条件,如不满足视作不响应采购文件,按废标处理。
一、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1. 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JB/T13573-2018 )相关要求;
2. 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 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 -25 ℃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 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455-2019 )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1 级要求;
5. 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6. 名义制热量( -12 ℃)不低于 4kW ;
7. 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 -12 ℃ ≥ 2.4 ;
8. 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 -20 ℃ ≥ 2.0 ;
9.1% 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 具有标准 485 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 无线传输,具备远程调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0. 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热风机连接铜管需符合国家标准。
11. 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 6 年;
12. 设备安装前,安装过程中,安装完成后,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 1000 台,按 2 ‰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1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抽检项目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1 | 制热系统密封性能 | JB/T 13573-2018《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2 | 电气强度(冷态) |
3 | 泄漏电流 |
4 | 接地电阻 |
5 | 防触电保护 |
6 |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 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 -12℃ |
7 |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 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 -20℃ |
二、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
1. 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 ( 冷水 ) 机组第 2 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 ( 冷水 ) 机组》( GB/T 25127.2- 2020 )相关要求;
2. 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 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 -25 ℃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 4. 应满足《低温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37480-2019 )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2 级(额定出水温度 41 ℃)要求;
* 5. 须为变频分体机;
6. 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7.3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 -12 ℃,额定出水温度 41 ℃)不低于 5.7kW , 5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 -12 ℃,额定出水温度 41 ℃)不低于 9.5kW ; 6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 -12 ℃,额定出水温度 41 ℃)不低于 11.0kW ; 8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 -12 ℃,额定出水温度 41 ℃)不低于 14.0kW ;
8. 额定出水温度 41 ℃时,机组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 -12 ℃ ≥ 2.4 ;
9. 额定出水温度 41 ℃时,机组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 -20 ℃ ≥ 2.0 ;
10.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应加装电辅助加热装置,能够实现手动开、闭电辅助加热系统,并应在明显位置显示电辅助加热系统工作状态;
11.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采暖系统要配套安装适宜容量的保温储水罐,确保系统工作稳定,水系统应配备适宜的过滤装置;
12.1% 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具有标准 485 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供水温度、回水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无线传输,具备远程调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 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3. 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热水机连接铜管、 PPR 水管需符合国家标准。
14. 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 6 年;
15. 设备安装前,安装过程中,安装完成后 ,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 1000 台,按 2 ‰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2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抽检项目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1 |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率、名义制 热性能系数COP -12℃ (室外干球温度-12℃, 额定出水温度41℃) |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 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 (冷水)机组》(GB/T 25127.2-2020)、《低温 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 级 》 (GB37480- 2019) |
2 |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率、低温制 热性能系数COP -20℃ (室外干球温度-20℃, 额定出水温度41℃) |
3 |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
4 | 绝缘电阻 |
5 | 电气强度 |
三:招标控制单价:
风机 5500 元 / 台,水机( 3P ) 12500 元 / 台,水机( 5P ) 18000 元 / 台,水机( 6P ) 20000 元 / 台,水机( 8P ) 24000 元 / 台。供应商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货地点及户数:
包组编号: 001 ,供货地点:大红旗镇、红旗乡、柳河沟镇、卢屯乡、金五台子、兴隆镇、姚堡乡、周坨子镇、兴隆堡镇、前当堡镇、梁山镇,约 11000 户。
包组编号: 002 ,供货地点:东蛇山子镇、三道岗子镇、陶屯镇、公主屯镇、新农镇、法哈牛镇、胡台镇、张家屯镇、罗家房镇、大民屯镇,约 11000 户。
包组编号: 003 :供货地点: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新柳街道、辽滨街道、高台子、大柳屯镇、于家窝堡乡,约 8000 户。
五、特别说明: 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农户需求确定安装类型、型号和数量,所以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会根据农户需求的变化而发生改变,采购人不保证数量的准确性,请各供应商考虑所有风险因素。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六、电表以下至农户设备安装处的所有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空气开关、电源线等)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使用材料需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七、本项目共分为 3 个包组,兼投不 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