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2024年四上 四下
企业统计调查工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街道2024年四上 四下企业统计调查工作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地点:光明街道辖区内 (二)服务内容: 1.负责2024年四上 四下企业培训、数据采集、数据初审等相关工作; 2.负责做好本次四上 四下统计调查工作项目; 3.确保按工作要求认真完成; 4.负责完成此项工作的数据审核、整理、汇总、分析和汇报; 5.负责按《统计法》相关规定对所收集数据资料进行保管和保密。 (三)其他要求: 1.确保在标准时间内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2024年四上 四下企业统计调查工作的所有任务。 2.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各项规定开展工作;按照确定的调查单位和报表类型采集企业数据,指导和督促企业及时上报所有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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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 46.5万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营商环境办经济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光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29099130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26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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