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括界限与不动产测绘及地理信息工程),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结合之前已完成招标的分包结果,可兼投不可兼中。若某供应商两个包以上均中,以中标金额大的包数为准,第二包按排名延续第二家,以此类推。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范围和概况
2022年度丹东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目是以丹东市级管辖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主要河流为目标开展实施,本次项目总计包含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森林公园、2条主要河流以及项目监理,其中本包内容为:
2022年度丹东市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目监理。
(二)项目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主体项目工作,提供一年维护期,具体时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三)工作目标
根据我国监理行业的文件法规、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监理委托合同、项目实施合同文件等要求,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监督和证实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严格按要求实施合同,对项目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合同与信息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等,在项目计划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实现项目建设,确保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规范、规程的规定,质量达到合格要求,确保本项目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四)工作任务
做好项目质量检查和全程监理。
二、基本要求
本项目主要依据包括《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辽宁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方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丹东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方案》等。
三、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的总体要求,包括全过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成果控制等,对作业单位的工作内容、进度、设备、人员、作业方式、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数据库建设、成果图表编制、成果提交等进行监理检查、成果质量检查、成果初验等,保证数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成果要求
1.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2.人员、仪器设备及规章制度监理记录
3.监理发文(监理工程师请示报告、监理通知书、监理指令等)
4.会议纪要
5.监理日志
6.监理表格
7.监理月报
8.监理工作总结
9.质量检查报告
10.其它相关监理资料。
五、售后服务
1.项目组织及人员要求
为规范和促进本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推进,需有序高效、安全稳定、常态化运行,投标人须成立独立的项目组,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项目的建设,如项目需要投标人须提供驻场技术支持服务。
2.技术支持要求
此项目要求提供多样化技术服务,处理用户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故障,以保证用户工作的正常运行。服务响应时间10分钟、一般售后问题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重大售后问题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在客户工作需要技术支持情况下,如需现场解决,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
3.其他要求
(1)成交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工作内容,必要时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相关任务,同时成交投标人要按照国家和省对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工作新要求、新技术规范等对项目工作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承诺按要求完成由于政策变化等因素引起的新增加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相关工作,使项目成果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且采购人不支付额外费用。
(2)成交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有泄密、人为损坏采购人设备及工作成果、不遵守工作纪律等不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成交投标人承担。
(3)成交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项目,并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予以及时响应,如有工作进度缓慢、项目成果屡次不符合要求(两次以上)、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不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投标人进行及时整改工作,情节严重的,将予以罚款。
(4)本项目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开展技术支持的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成本(包括培训费用、设备费用以及相关差旅费用)由成交投标人承担。
(5)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投标人退回项目经费,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成交投标人承担。
(6)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提供一年维护期;采购人指定地点。
(7)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款50%,一年维护期后付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