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需求
开展《辽中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根据沈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确定辽中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75247公顷,包括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745公顷,城镇周边以外其他区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74502公顷。
二、工作任务
1、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地块;
2、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及图表册;
3、采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信息;
4、采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信息;
5、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三、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5、《辽宁省基本农田保护办法》;
6、《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8号);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8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厅函〔2013〕1078号);
10、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耕发〔2014〕136号);
11、《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12、《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13、《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
14、《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2009);
15、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1〕49号)。
四、程序与内容
1、准备工作和业务培训。编制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调查表格和基本农田划定底图制作,开展业务培训等。
2、基本农田划定基础资料收集。包括基本农田划定基础资料整理、基本农田地块(斑、片块、区)信息采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信息采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信息采集、基本农田影像信息采集、基本农田质量信息采集、基本农田调整地块现场核实等。
3、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总结报告、基本农田划定检验分析报告。
4、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编制。
5、编制基本农田划定平衡表编制、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编制、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编制、基本农田现状汇总表编制。
6、图形和属性数据采集、数据分析与整理、构建数据库结构、数据信息录入、数据库质量检查、数据库汇交等。
7、文字成果、表册成果、图件成果打印、装订。
8、省级成果验收。
五、主要成果
1、文字成果: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总结报告、基本农田划定检验分析报告。
2、图件成果: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
3、表册成果:基本农田划定平衡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基本农田现状汇总表。
4、基本农田数据库。包括基本农田划定图件的栅格数据和矢量数据、划定文档、划定表格等。
六、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采购人若有期限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执行。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付款40%,项目成果提交后15日内付款60%。
4、质量标准:成果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技术要求。
5、规划成果
(1)成果提交数量。纸质报告成果3套、数据库成果电子光盘3套。
(2)成果提交地点。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
6、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