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一期、二期净烟气CEMS分析仪升级改造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3-240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一期、二期净烟气CEMS分析仪升级改造服务,招标人为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一期、二期净烟气CEMS分析仪升级改造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2 规 模:2×50MW抽背机组和2×350MW抽凝机组
2.3 标段划分: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一期、二期净烟气CEMS分析仪升级改造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2.5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1号、2号机组净烟气CEMS系统分析仪本体设备由北京清新能源设计并供货,采用西门子SYS-CE-1冷凝抽取法监测系统。经过现场探究和数据分析,1号、2号机组CEMS系统分析仪的参数测量精度、漂移误差等均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由于SO2漂移误差、稳定性较差等因素影响,机组脱硫系统调控较为困难,造成易产生数据超标风险,影响机组的环保数据的考核指标、无法保证稳定经济运行,也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决定进行一期1号、2号机组净烟气CEMS系统分析仪改造、二期2台脱硫出口烟气在线CEMS监测系统为紫外法分析仪(目前无二氧化氮直测功能)为减少氮氧化物转换器的购买投入及不稳定性,需对紫外分析仪升级二氧化氮直测功能并对CEMS系统进行优化。实现节能、减排、降碳的目标。供应商负责更换一期1号、2号机组净烟气分析仪主机;二期3号、4号机组2台脱硫出口烟气在线CEMS分析仪添加二氧化氮直测功能;一期二期共4套数据采集处理系统DAS(NO、NO2、NOX等)的画面修改、组态调试;一期二期共4套PLC模块的配套增加、安装、调试;二期3号、4号机组2台脱硫出口烟气在线CEMS分析仪氮氧化物转化器拆除;一期二期共4套环保数采仪信号连接以及CEMS机柜内所涉及的改动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一期1号、2号机组净烟气紫外分析仪环保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火力发电机组CEMS改造业绩或CEMS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2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获取: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获取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获取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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