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2025年老旧小区信息化服务项目标段2(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2025年老旧小区信息化服务项目标段2(第二次)(项目编号:DYTT-20250409-1967-02(02))
1.2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采购不含税总金额95.5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含税总金额101.23万元。其中标段1预估不含税金额69.58万元,含税金额73.7548万元,主要采购数据采集及分析服务;标段2预估不含税金额25.92万元,含税金额27.4752万元,主要采购视频监控系统调测服务;标段的具体划分、采购内容及规模如下表(本次采购范围仅为标段2):
标段号 | 成交人数量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限 | 预估不含税总价(万元) | 增值税税率(%) | 预估含税总价(万元) |
标段1 | 1 | 数据采集及分析服务 | 1 | 项 | 1年 | 69.58 | 6 | 73.7548 |
标段2 | 1 | 视频监控系统调测服务 | 60 | 项 | 1个月 | 25.92 | 6 | 27.4752 |
标段合计 | 95.50 | 6 | 101.23 |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允许供应商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成交人数量共2个。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两家,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实行限中原则(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具体推荐方式如下:
(1)所有标段均按照各标段内综合得分进行排名。评审委员会依据各标段综合打分结果分别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也相同时,服务能力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服务能力得分相同时,【服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每个标段推荐1-2名成交候选人。(2)评审委员会按标段顺序由小到大依次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全部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人均推荐完成后,再根据标段内供应商综合排名依次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3)当同一供应商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1次后,后序标段不再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并由该标段的下一名次递补;当同一供应商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1次后,后序标段不再推荐其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并由该标段的下一名次递补,以此类推直至推荐完成。(4)若出现某标段可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小于2名时按实际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出现某标段无可推荐成交候选人时则该标段重新采购。
成交原则:成交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各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某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铁塔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列入黑名单或被中国铁塔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供应商分级为D级等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各标段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替补仍遵循限中原则(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若因前述情况某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已在前序标段确定为成交人,则该标段根据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无成交候选人可递补的,该标段重新采购。
重新采购限中原则:按照本项目异常情况预案,出现1个或多个标段重新进行采购时:已作为该项目任一标段前续采购结果确认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的,可参与该标段比选,但不再推荐为该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人,其推荐原则及成交原则仍按上述要求执行。
1.8本项目各标段均设置不含税最高应答限价,标段1不含税最高应答限价为69.58万元;标段2不含税最高应答限价为25.92万元,供应商各标段所报的不含税价高于不含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本项目标段1主要采购数据采集及分析服务,标段2主要采购视频监控系统调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标段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标段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相应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注:审查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供应商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标段1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标段2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信息化技术服务类;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供应商的业绩:①如分公司应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应答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业绩均认可;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应答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资料均不得通用。
3.3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核查供应商控股关系。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注:审查相关承诺。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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