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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和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省级审核汇总项目需求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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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 有效 |
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和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省级审核汇总项目需求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要求,我厅拟开展本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省级审核汇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技术实施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遴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和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省级审核汇总
(二)项目地点:海南省
(三)经费预算:98万元
(四)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工作内容
1.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2022年11月底前)。根据海南省实际情况确定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指标体系,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数据采集、数据整理、数据核检、分析测算工作,划分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等别,提交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报告、成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图件及成果数据库。
2.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汇总(2023年11月底前)。根据《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数据汇交指引》、《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数据质检核查规则》制定市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规范标准,对各市县提交的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同时开展现场抽样复核,汇总平衡形成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汇总分析报告及相关成果图件、数据库。
3.完成成果论证、评审。
4.配合自然资源部进行成果抽检和核查。
5.协助成果报批等工作。(六)工作成果
1.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报告、成果报告、技术报告(纸质版10套,光盘2张);
2.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成果图件及成果数据库(光盘2张);
3.海南省市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数据库规范标准(纸质版2份,光盘2张);
4.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汇总分析工作报告、成果报告、技术报告(纸质版10套,光盘2张);
5.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省级汇总成果图件、数据库(光盘2张)。
(七)成果验收方式和标准
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及相关的行业技术规程对以下成果进行评审验收。
1.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成果报告、技术报告;
2.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省级汇总分析成果报告、技术报告。
(八)付款方式: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三期付款。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乙方提交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成果报告、技术报告并通过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其中先支付2022年该项目预算结余经费,不足部分于2023年支付);乙方提交海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省级汇总分析成果报告、技术报告并通过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尾款。
二、遴选方式
(一)遴选方式:综合比选
通过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项目需求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厅将组织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依据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遴选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复印件,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何连续3个月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4.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投标人近3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5.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和信用查询栏网页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与文件获取
(一)报名方式: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填写《遴选报名与遴选方案获取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完成报名登记后在上述时间前到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现场报名和领取遴选方案。
(二)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遴选报名与遴选方案获取申请表》(签字盖章,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核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2022年10月1日前)提交正式响应文件至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五、其他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236065
邮箱:kaifaliyongchu@163.com
联系地址: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309房)
附表:
遴选报名与遴选方案获取申请表
供应商名称 | |
统一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办公地址 | |
响应项目名称 | |
联系人及电话 | |
接受文件电子邮箱 | |
本单位承诺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现申请报名登记及获取遴选文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日 期: |
注:本表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一并扫描发送至
指定邮箱,以项目名称+报名登记申请表命名邮件。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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