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八十二医院门诊配电房检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淮安八十二医院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项目名称:淮安市八十二医院门诊配电房检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采购内容和范围:
(一)项目说明:在淮安八十二医院门诊楼地下室配电房安装一套电力后台系统,用于监测两台低压总柜的电流、电压、室温并在变压器超负荷时发出警报等,需安装工业网络交换器,Abox数据采集箱等。
(二)响应说明:
1、各投标单位根据采购需求独立编制预算报价及响应文件;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32000元,供应商需按照附件进行响应。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五)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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