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现有 汕尾铁塔2024年可塘镇智慧无人机综合应用服务项目,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正式邀请贵有意向的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内容:
以可塘镇建成区为范围,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期间,利用无人机每个月对建成区(不包含禁飞区)中的76个点位进行全景数据采集,将前后两期全景数据进行比对提取,并出具两违分析服务报告、人居环境整治服务报告。精准发现、固化各类违法建设信息,提升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含税人民币5.04万元。
二、服务期限/供货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
三、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无人机服务项目)。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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