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惰性气体捕集实验平台气相检测装置-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惰性气体捕集实验平台气相检测装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惰性气体捕集实验平台气相检测装置
1.2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详见《惰性气体捕集实验平台气相检测装置采购技术规格书》。
1.6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 采购范围
惰性气体捕集实验平台气相检测装置一套。具体详见《惰性气体捕集实验平台气相检测装置采购技术规格书》。
名称 | 功能要求 | 数量 |
惰性气体捕集实验平台气相检测装置 | 1、可测气体:氙氩混合气中的氙气浓度、氙氮混合气中的氙气浓度、氙氖混合气中的氙气浓度、氙氦混合气中的氙气浓度; 2、进样方式:自动连续进样; 3、气体进样流量:20-300ml/min,压力范围0~1MPa; 4、色谱性能:保留时间重现性<0.008%或0.0008min,峰面积重现性<0.5% RSD; 5、柱温箱工作温度范围4~450℃,温度设定精度0.1℃,升温速率120℃/min,从450℃降温至50℃用时不超过4min; 6、检测器对氙的最低检出限为50ppm,最高检出限不低于3000ppm,数据采集速率不低于400Hz; 7、配备数据梳理软件,可控制仪器、自动进行数据采集、数据检索、分析结果报告、定量分析; 8、装置中涉及的检测仪表需提供第三方校准证书(合同执行中提供)。 | 1套 |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提供相应的设备。
服务期限
2.3 服务地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内。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详见《惰性气体捕集实验平台气相检测装置采购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未代理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不包含已释放的)供应商的产品;
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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