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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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开标室(10)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09-13 15:00:00 | ||||
开标时间 | 2022-09-13 15:0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9000748005590001001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2-08-20 11:05:04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2-09-13 15:0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2-08-20 08:30:00 | ||||
公告标题 | 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水(嘉辉三期)暗渠修复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08-20 08:3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交易系统标识码 | 124419003519028823 |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 124419003519028823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开标室(10)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19000748005590001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9000748005590001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2022-08-20 17:31:37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4419003519028823-20220820-110504-5 | 平台编码 | SYGNDG | ||||
公告源URL | http://ggzy.dg.gov.cn/ggzy/website/WebPagesManagement/jsdetail?fcInfotype=1&publishId=8a1289cf82a682020182b4e30ef33fbe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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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20日至2022年09月13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5590001001 招标编号: FGAFGC12200251 建设单位:东莞市凤岗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农林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水(嘉辉三期)暗渠修复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凤岗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0636691.66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水(嘉辉三期)暗渠修复工程,拟对凤岗镇官井头水暗涵已发生坍塌段进行修复,分别为圣融生态幼儿园段(120m)、嘉辉豪庭花园段(15m)、大龙农贸市场段(60m),总长度195m,①圣融生态幼儿园段,新(改)建排水箱涵120m,箱涵规格3.0m×2.3m;改迁给水管道139m,管道规格DN600;②嘉辉豪庭花园段,新(改)建排水箱涵15m,箱涵规格3.0m×2.3m;③大龙农贸市场段新(改)建排水箱涵60m, 箱涵规格3.0m×2.3m;改迁污水管道90m,管道规格DN500。 发包范围: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水(嘉辉三期)暗渠修复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加固工程、箱涵工程、挡墙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需求 。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公告第3.2.5项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市政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2年09月20日 至 2023年03月28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09月13日15时00分 开标室(10)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3日15时0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10)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1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8月20日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13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0769-87751012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李晶玲 0769-21666806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19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 。 (6)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 (7)根据住建部令第17号文的规定,供水、排水等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10)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要求表。 (11)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凤岗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地址:东莞市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 1楼水务中心,电话:0769-8775101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501室,电 话:0769-21666806。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凤岗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
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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