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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沙角段)市政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4-07-01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12-441900-04-01-413906

投资项目名称

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沙角段)市政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沙角段)市政工程

标段(包)名称

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沙角段)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半岛板块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政府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沙角段)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按本工程经发包人确认的初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完成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与初步设计单位工作的衔接(含设计依据资料、成果文件交接等)、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含涉及基坑支护时的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安全设计专篇等)、施工现场配合、竣工资料编制整理及竣工图编制服务、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如有)、会务、电子报批、配合第三方审查、设计总体管理等,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2)工程施工:包括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合同工期和质量与安全要求完成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手续办理,达到竣工验收移交标准,配合财政部门完成工程结算,负责陷保修等全部工作。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海绵城市)、给排水管线迁改工程以及道路附属工程[含照明及电力工程、交通及监控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含苗木迁改工程)等]等工程和为完成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各类应急方案与措施等; ②设备材料采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3)工程建设其他内容:①按发包人需要完成东莞市及相关规定所要求办理本项目涉及的前期工作的报批报建工作。②除按有关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外的其他施工期间的所有监测、检测工作,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招标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实施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完成后的资料移交手续。 注:中标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要求。

招标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31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6595001001

招标编号: BHIBHA12300032

建设单位: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沙角段)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址: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半岛板块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178434500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沙角段)市政工程起于东环一路,止于长堤路,道路全长约4.987km(含规划一路、教育路、东环二路等三条被交道路长约585.209 m)。其中:主路线呈东西走向,项目西起于规划西正路,东至于东环一路平交口西侧,路线全长约4.402km(桩号 K0+592.834-K4+995.21),其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 8 车道,道路红线宽 60m至72m;规划一路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km/h,双向6车道,道路红线宽度45m,道路全长约193.571m(桩号K0+242.025-K0+435.606);教育路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双向4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0m,道路全长约204.604m(桩号K0+297.609-K0+502.213);东环二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双向4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4m,道路全长约187.034 m(桩号K0+200.262-K0+387.296)。拟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海绵城市)以及道路附属工程(含照明及电力工程、交通及监控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等。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要求。

发包范围: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沙角段)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按本工程经发包人确认的初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完成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与初步设计单位工作的衔接(含设计依据资料、成果文件交接等)、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含涉及基坑支护时的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安全设计专篇等)、施工现场配合、竣工资料编制整理及竣工图编制服务、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如有)、会务、电子报批、配合第三方审查、设计总体管理等,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2)工程施工:包括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合同工期和质量与安全要求完成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手续办理,达到竣工验收移交标准,配合财政部门完成工程结算,负责陷保修等全部工作。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海绵城市)、给排水管线迁改工程以及道路附属工程[含照明及电力工程、交通及监控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含苗木迁改工程)等]等工程和为完成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各类应急方案与措施等; ②设备材料采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3)工程建设其他内容:①按发包人需要完成东莞市及相关规定所要求办理本项目涉及的前期工作的报批报建工作。②除按有关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外的其他施工期间的所有监测、检测工作,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招标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实施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完成后的资料移交手续。 注:中标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与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与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 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等满足资格要求的信息); (2)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或具有土木工程类(含市政公用工程等)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任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若联合体投标的,注册(任职)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 (3)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3.2.2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计划总工期为1155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设计工期:75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施工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1080日历天,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5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室(6)

投标会时间:2023年05月31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6)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5月11日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31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本次招标资料。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袁桂麟 0769-26889223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罗炳强、何小雪 0769-22652033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公告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5)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以设计资质参加投标的企业不超过1家、以施工资质参加投标的企业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资质均须满足招标文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对招标人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9)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电话:0769-26889223,地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1号。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22652033,地址:东莞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工期(交货期)

1155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注:①属各省内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 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 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的要求执行。③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如投标人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号 ) 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05-11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5-31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5-31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标书

开标方式

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3-05-31 09:30:00

开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

办公地址

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 1 号

招标人联系人

袁桂麟

联系电话

0769-2688922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炳强

联系电话

13728108268

招标监督机构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9-26889862

发布责任人

马红兵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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