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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频谱管理规划专利数据采集处理分析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2-08-0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电磁频谱管理规划专利数据采集处理分析
品目

货物/无形资产/非金融无形资产/专利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大连市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6:0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辽宁大连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项目联系电话0411-83011244、15524801664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大连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工 0411-83011244、15524801664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1单元8层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1-83011244、15524801664

项目概况

电磁频谱管理规划专利数据采集处理分析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大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K23-F3008

项目名称:电磁频谱管理规划专利数据采集处理分析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电磁频谱管理规划专利数据采集处理分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信用大连”、“天眼查”、“企查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报价方须具有专利代理或知识产权服务等经营范围。

(七)报价方须提供近一年(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八)报价方须提供近一年内6个月(截至谈判时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不需要缴纳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九)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本年度在本单位近一年内6个月(截至谈判时间)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劳务合同复印件(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登记人为股东的提供公司章程);

(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记录或列入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十一)应谈方应当是具有投标货物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方须具有专利代理或知识产权服务等经营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3日 至2022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大连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3565180757@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大连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大连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本年度在本单位近一年内6个月(截至谈判时间)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劳务合同复印件(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登记人为股东的提供公司章程);

7.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8.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近一年内6个月(截至谈判时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不需要缴纳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10.报价方须提供近一年(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11.未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信用大连”、“天眼查”、“企查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截图),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12.本项目特定资质:

报价方须具有专利代理或知识产权服务等经营范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大连

联系方式:工 0411-83011244、155248016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1单元8层01室

联系方式:0411-83011244、15524801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 话:  0411-83011244、1552480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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