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2022-0401 | 项目名称 | 高密服务区1.635MW光伏系统EPC总承包项目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潍坊市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类别 | 工程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主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文件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90日历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高密服务区1.635MW光伏系统EPC总承包项目。该项目属于“氢能高速及零碳服务区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光伏系统建设范围为南、北服务区内部(或周边)空余地面、服务区进场道路边坡、新建光伏车棚顶。光伏所发电力优先为服务区供电,多余电力将用于并网或后期工程建设的电解水制氢系统。 | 2.2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高密服务区1.635MW光伏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有关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出具竣工图)、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建设及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安装施工、调试(含远程监控、数据采集的通信设备安装调试)、场地绿化及路面等恢复、验收,办理涉路施工许可、项目备案手续、消纳意见、平价公示、电网接入方案等项目所需相关审批手续,全部技术培训,质保期内维修等工作,以及地方关系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其他困难等相关事宜,项目整体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并网发电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即交钥匙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1)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10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证明。 (2)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1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证明。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等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10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必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否则需要提供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2)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电力或电气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1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必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否则需要提供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项目总工(1人):具有电力、电气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10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必须体现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否则需要提供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其他要求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1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1__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2-08-01 09:00至2022-08-05 17:00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高速电子交易平台。( 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www.qlebid.com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 | 4.3 招标文件费用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免费下载_元,图纸每套售价_/_元,其他文件费用_/_元 | 4.4 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实施管理-我要参与。明确所投标段,在线缴费及下载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08-22 09:30。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电子交易平台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5.4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2-08-22 09:30; 开标地点: 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dhsg.com)、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发布。 | 7. 补充信息 1.本次投标需办理电子交易平台专用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 2.操作指南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首页右侧“客服中心-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31-68975763、17661090675、17661090680。 |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866号(经十路与二环东路交汇口东南角) | / | 邮政编码 | 250000 | / | 联系人 | 张工、尹工 | / | 电话 | 18553421995 | / | 传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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